辩论赛 我方观点 自由参选人大代表不值得提倡 求高人指点 急!急!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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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期间参加过一些辩论赛,加上后来指导一些辩论队伍的经验,

很喜欢这项活动 ,谈一点本人比赛的经验和对辩论赛的理解,希望有所助益 。

狭义的辩论,也就是你所说的辩论 ,是辩论赛。

辩论赛是根本目的有2个:提高思辨能力和语言操控能力。(尽管是比赛过程中,需要让把自己说成真理的化身、光明的使者 、道德的模范、理性的代言人,但心里应该明白辩论赛的真谛 ,这样你才能真的有所获益 。)

辩论的过程分为两大阶段:赛前准备和比赛。

很多人更注重比赛 ,但是根据本人的拙见,赛前准备更为重要,比赛胜利的队伍 ,往往都是赛前准备充分的队伍。

下面分别就这两个阶段,谈一点经验 。

准备阶段分为3个过程:

第一、破题——即深刻理解辩题的中心思想,剖析辩题反应的核心问题。破题是个方向性问题 ,一旦解错了,方向就错了,走的再快也是南辕北辙。

举个例子:某比赛 ,本人是评委,正方辩题是:专才比通才更适应社会 。他们的立论基础是通才根本不存在 。所以,一辩陈述就已经判定正方输了。为什么呢?就是因为他们破题出问题了 ,辩题既然这么出,就已经给定一个假设:通才和专才是并列存在的。他们根本就没理解辩题,就盲目论证 ,论证的再充分 、再严密也是没用的 。

这里顺便谈谈辩题 ,辩题就是辩论一方的论点,一个好的辩题必须具备可辨性,双方都要有可辨的空间 ,二者非此即彼,矛盾冲突明显,并且没有学理和道德上的优劣之分 ,否则这就是一个烂辩题。这就决定了,任何一个好的辩题,都没有正确和错误之分。任何一个好的辩论员 ,都非常清楚这一点,所以绝不会反复纠缠于某个辩题 。希望从辩论赛当中,探寻真理的人根本不明白辩论赛的真正目的。

第二、立论——即为了证明论点(本方观点)确立分论点 ,以支持本方观点。立论不能太少,否则根基不稳,独木难支;也不宜过多 ,否则战线太长 ,首尾难顾 。一般3~4个较好,形成鼎足之势。

作为分论点,首先必须是无懈可击的 ,站得住脚的。分论点是为了支持观点的,分论点本身就漏洞百出,非但不能支持观点 ,还会成为负担,成为对方攻击的对象 。

其次,分论点对于观点的支持 ,越直接越好。例如让你论证某个东西是鸡蛋,你的分论点是“它是圆的”,这就离题太远了 ,虽然也可以论证,但是太间接;如果你的分论点是“这东西是母鸡生的 ”,这就非常直接了。

第三、论证——即运用充分论据通过严密的推理证明观点的过程 。论证要满足两个条件:

1 、论据充分、有力;

2、论证过程逻辑严密;

先谈第一点“论据充分 、有力” ,我不知道你是大学还是中学 ,如果你学过写论文,应该知道论据分为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 。事实论据就是客观发生的事实情况,道理论据就是得到充分认可的理论观点 ,就辩论赛而言,可以包括:公理 、善风良俗、名人名言、法律法规 、本国政府观点,等等。“充分”就是要有一定的量 ,当然也不是越多越好,但也不能一棵树上吊死;更重要的是“有力 ”,什么是有力呢?直接——直截了当的证明了观点;权威——包括两层含义 ,一是权威部门或人物的观点,二是得到大众长期认可;

第二点“论证过程逻辑严密”,如果你们没学过逻辑学也没关系 ,由于辩论赛节奏紧凑,交锋激烈,对于逻辑的严密性要求并不高 ,也没有时间仔细推敲你的逻辑是否紧密。只要按照上述方式破题、立论、论证 ,不会出现明显的逻辑问题 。新手最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自相矛盾和假设论证,自相矛盾大多数情况都是由于辩论员之间思想不统一,准备不充分或者出现喜欢标新立异的“内鬼” ,导致辩论员之间彼此矛盾,前后不一,假设论证则就是论证过程出现“如果…… ” 、”可能……”、“假设…… ”、“要是……就…… ” ,这样的词,即使在辩论过程中,也要尽量避免 ,

“说道‘如果’,整个巴黎都可以装进一个瓶子。”你假设出的情况,是什么都证明不了的。

充分的准备是赢得比赛的关键 ,当然,反复思辨的过程是异常痛苦的,有时候自己和自己打架 ,很容易有人格分裂的感觉 ,大量的寻找资料也是很繁琐的劳动,但是只要有耐心,一定能够有所收益 ,有所提高 。

谈一点比赛当中的经验,也都是些本人的拙见,不知道是否可以有所助益。

第一 、胜负的判定。评委一般会根据从论证和团队2个方面 ,判定胜负(当然我是说比较有辩论赛相关知识和经验的评委) 。论证方面:观点是否明确,论证是否严密,证明是否有力 ,论据是否充分,一句话,你是不是真正证明了你的观点的正确性。团队方面:辩论员是否配合默契、语言是否清晰流畅、仪态是否大方得体。

第二 、辩论员 。辩论赛是用语言做武器的战斗。但这并不是说选手可以撕破脸无所顾忌的拼杀 ,那是吵架,不是辩论。一个好的辩论员,不论胜败都会受到大家的尊重 ,这是辩论员的人格魅力而不是吵架本事 。

作为辩论员 ,有一些禁忌必须遵守:

1-不能侮辱谩骂对方;

2-不能论及对方的隐私,学校辩论往往大家都认识,很容易出现这种情况;

3-决不能离开辩论席;

4-不能使用侮辱性手势 ,例如用手指指对方,新手自由辩论时,最容易出现这种情况 ,如果需要指向对方,应该用类似“请”的动作,手掌并拢向对方伸一下即可;

5-尽量使用普通话 ,正规辩论赛中,方言除作为论据外,对方和评委都无视;

6-避免声嘶力竭 ,手舞足蹈,唾沫横飞等有损形象的情况 。

第三、如何进行自由辩论。自由辩论是双方冲突最激烈的时刻,往往也是区分胜负的时刻 ,也是新手最容易犯错误的时刻 ,重点谈一下吧。

1-坚持观点,不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。新手一进入自由辩论阶段,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忘记本方论点 ,被对方牵着鼻子跑。不管是自由辩论还是陈述、问答,都是为了证明本方观点,驳斥对方观点 ,而且是以证明本方观点为主,千万不能忘记,对方一旦连续发问 ,就手足无措,就顾着应付对方的提问,就会非常被动了。

2-提问 。自由辩论的问题大都是提前准备好的 ,如果你认为那些精彩的问题,都是选手的临场发挥,你就大错特错了。这些问题 ,都是赛前充分准备 ,认真推敲,精心组织出的问题,准备的时候首先要自己尝试回答 ,能力允许还要推测对方可能怎么回答,根据回答进一步发问。这样的问题,辩论双方都可以提出 ,如果你想不到,那是你还没找对路,这是由辩题的特点决定的(双方都有可辨性) 。提问 ,不能对方答了,就没事儿了,一定要继续进一步发问。发问的一方 ,往往占有主动权。对方如果回避不回答,就反复发问,同时别忘了说 ”第X次请教对方辩友 ,……” :p

3-回答 。回答对方的提问 ,要如拨云见日,不被对方迷惑。看了上面一段,你应该会想到 ,对方精心准备的问题,必然很难回答,绝妙的问题甚至根本就是对方观点的论据 ,你一旦回答,就会反而证明对方。怎么办呢?首先要记住“证明本方观点才是第一要务”,回答的时候 ,也尽量使用本方的论证 、论据,其次要拨云见日,从根子上找对方问题的毛病 ,最后,实在觉得难以回答,千万不要纠缠 ,顾左右而言他一下 ,对方再问,就说“我方已经很明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,鉴于时间关系 ,不再重复 。请问对方队友…… ” 。当然,有水平的评委一看就知道你输了这一阵,但是辩论赛交锋 ,是不能计较一城一寨的得失的,最后胜利才是关键。

4-找错。揪出对方的漏洞,可能是辩论员最喜欢干的事情了 ,乐趣无穷,往往也能博得满堂彩:) 但是,一双敏锐的耳朵不是一天两天能够练就的 ,还需要不断练习 。举几个常见的例子,逻辑错误:对方的论证过程不严密,前后矛盾 ,这就属于根本性错误了 ,揪出来就要一批到底,尤其是对方选手之间彼此矛盾。常识错误:对方犯了常识性错误,这就一定不能放过了 ,这里有一个精彩的例子: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上,剑桥大学选手提出“新加坡总统李光耀……”请对方解释,复旦大学的蒋昌建何许人也 ,立刻指出“李光耀是新加坡总理,而不是总统。”观众掌声四起,对方颜面扫地 。

辩论赛是一项技巧性很强的比赛 ,比赛中,辩论员还会使用诡辩 、偷换概念、偷梁换柱、旁敲侧击 、顾此言彼,等等很多方法 ,能够指出对方的伎俩,当然是大快人心的。但是,这些技巧往往都是临场应变 ,没那个队伍 ,比赛前就打算诡辩的吧,练就这些技巧,不是一日之功 ,找出这样的问题,当然也就没那么容易了。

总而言之,通过参加辩论赛 ,以及平时的练习,辩论技巧会得到明显的提高,对个人的思辨能力和操控语言的能力也将有所助益 。

最后具体谈谈你这个辩题:如果用一个字形容你的辩题 ,就是“搞 ”,两个字的话就是楼主你的名字!

我在上面已经说过,辩题不能与现行法律向违背 ,你们的出题人显然没受过我的指导,唉~

抽到这个辩题,你基本上输了一半 ,我只能教你死中求活的办法了:

仔细看辩题 ,机会就锁定在一个词上“自由”!

自由。什么叫自由?多大程度的自由?

人人能报名参选叫自由?这么定义,你就没搞头了。

自由,就是没有限制 ,翻开字典第一条就是“由自己作主;不受限制和约束”

当然,第二条就是“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 。 ”不管它,这是你们的一线生机。

自由是没有限制 ,自由参选就是不受限制的参选,也包括法律的限制,这必然导致无序状态 ,如此混乱,怎么搞的好!

由此推出立论“参选必须在法律与制度的限制内进行,绝不能自由进行”。

我X!看错了!你方是不值得提倡啊!!! 晕死 ,白写了这么多,以为你们是正方!

那你们已经赢了啊!天时地利人和,天要你赢 ,非人力可阻!

翻翻人大代表选举法 ,这个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!——法理已胜!

天赋人权,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基本人权——天理已胜!

你方简直就是真理的化身,道德的楷模 ,还多说虾米呢!大胆的去把对方辩的体无完肤吧!

附赠了反方策略,一定要给我最佳哦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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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拆迁法制网 2026年10月09日 1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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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拆迁法制网 2026年10月09日 1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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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用户100919的头像
    用户100919 2026年10月09日 19:00

    文章不错《辩论赛 我方观点 自由参选人大代表不值得提倡 求高人指点 急!急!急!》内容很有帮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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